规划建设泰湖生态新城,将其打造成集生态景观、高端商住、科技创新、康养医疗、教育文化、旅游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城市板块,有利于促进海姜融合,提升城市功能品质,加快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,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。为加快项目建设,全面提升泰湖生态新城的知名度、美誉度和影响力,以更直观、形象的方式对外展示其独特魅力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泰湖生态新城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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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 集 时 间
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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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 要 求
1.应征作品应突出“生态、历史、文化、交通”等元素,能够充分反映泰湖生态新城鲜明特色、人文风貌和泰州城市形象,具有准确表现力、吸引力和号召力,不得与其他地区已经使用过的外宣口号和形象标识雷同。
2.宣传口号应做到文字精炼、言辞大气、响亮有力、简明易记、便于普及,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。
3.形象标识应做到主题鲜明、表意准确、韵味传神,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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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 稿 方 式
1.投稿作品需同时提交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,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,每人投稿数限1套。
2.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。电子版投稿邮箱:380848956@qq.com,纸质版统一用A4纸设计,邮寄地址: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龙腾路20号一楼。电子投稿邮件或邮寄信件请注明“泰湖生态新城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”及作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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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审 方 法
由泰州市泰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邀请规划设计、城市建设、文化旅游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专家、新闻媒体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初评遴选、研讨审议、审定确立、对外公示等步骤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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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 励 设 置
1.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1-2名,奖金10000元人民币;二等奖3-5名,各奖励4000元人民币;三等奖10名,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。一、二、三等奖均颁发荣誉证书。
2.除一、二、三等奖以外,被单独采用的宣传标语,每条奖励1000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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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 关 说 明
1.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。
2.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,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,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,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获奖应征作品的最终著作权归征集单位所有。
3.本次活动所投作品不退稿,获奖者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奖。因邮寄延误、邮寄丢失或损坏、误寄等非征集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,征集方不承担责任。
4.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泰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,活动联系人:周先生,咨询电话:13775746677。
泰州市泰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2020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