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采用奖(1名):
2、优秀奖(1名):
3、创意奖(1名):
公示期为6月6日——6月13日。公示期间,如发现侵权行为,一经核实确认,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。获奖作品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六安市城管局所有。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,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追回奖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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