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二等奖:(3名)
2.三等奖:(3名)
3,优胜奖:(14名)
评选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——2023年7月29日。
如无异议,获奖作品奖金及证书在公示期结束后,由秘书处联系作者颁发。获奖作品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所有。如获奖作品发生侵权纠纷,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并撤销荣誉证书,追回奖金。
衷心感谢各位朋友、各界人士对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的关心、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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