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事务所内部多轮评选,在9位入围候选作品中,一致确认采用作者周兴蔚投稿的设计作品为事务所形象标识。
【设计理念】以“H”“J”变形组合而成的汉江之水,中间的青绿色正代表着汉江之源——“青山绿水“,寓意着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”,也契合了十堰市的三张名片“仙山、秀水、汽车城”,同时,也代表事务所“一心为人民服务的纯净初心”,而环绕中心的蓝色圆形则象征不忘初心的坚守与如水般的刚柔并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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